A16Z 创始人及 Khosla Ventures 创始人则隐晦的表达自己对新闻自由的看法。
反对彼得 · 蒂尔的媒体则是这么回应的: 《卫报》引用他人的话讲: 彼得 · 蒂尔此举并非善意,让人毛骨悚然。
The Verge 的兄弟站 Vox 则直接表示,彼得 · 蒂尔近来的举动是对新闻自由的威胁,包括支持美国总统候选人特朗普的举动。
BuzzFeed 则不嫌事大,把扎克伯格也拉进舆论漩涡里,问 Facebook 怎么看待自己的董事会成员挑战新闻自由这种做法。
还有媒体人讽刺彼得 · 蒂尔曾经提出贬低女性的言论。
捍卫隐私权还是用财力侮辱新闻自由 ?
彼得 · 蒂尔在摔跤手 Hogan 的案件里,用自己的财力支持 Hogan 诉讼,是否合法?
要说明的是,做出胜诉判决的是法官和陪审团,而不是彼得 · 蒂尔自己。如果说彼得 · 蒂尔有错误,那也是抓住了法律的空子,用高额赔款的形式惩罚 Gawker。
(图片来源:CNN)
但也有人指责彼得 · 蒂尔因一己之私动摇宪法根基。
Gawker 强调,它发布摔跤手 Hogan 的性爱视频是因为具有“新闻价值”,并非出于恶意,他们的新闻报道应获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。在此情况下,法院如果裁定 Gawker 报道失当,则意味着宪法第一修正案被动摇,这可是美国的大事。
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保护新闻自由。
美国新闻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案件——纽约时报诉萨利文案。该案件里,法院裁定:
让新闻媒体保证每一条新闻报道都真实无错,是一件不可能的事。
除非公职人员能拿出证据,证明这种指责是出于真实恶意,即“明知其言虚假,或满不在乎它是否虚假”才构成诽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