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此,此事花费不到700元,完全搞定。
此事顺利解决后,我有几点感想:
首先,对于绝大多数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网站来说,遇到这种事情首先不要慌张,不要随便找一个律师咨询,要找可靠而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律师,如本案中我故意舍近求远找大学同学咨询。否则,花冤枉钱最终还误事。
其次,刚才说解决这类事情必须“有理、有据、有节”,“有理”就是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“有据”就是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证据,“有节”就是有所节制,不但要目的明确,要选择最恰当解决问题的方法;态度必须强硬,但又要正视现实,留有余地,有所变通。毕竟对方是国内知名强势媒体,最后结果双方可以接受,都不丢面子就行了,用昆明话说就是“针过得去,线过得来”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
第三,我上面所举例子是没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(面对法庭受害方也无法提出因侵权人行为所导致相应损失证据)前提下的处理问题方式。对于那些因不实报道蒙受惨重经济损失的中小企业(特别是损失还在不断扩大的时候),我建议还是第一时间征询相关律师意见,对容易灭失的视频证据及其他“证据保全公证”,同时注意搜集相关证据,做好这些工作后马上与对方交涉,甚至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更好一些。
当然,这种情况下更现实的交涉(诉讼)目的就变成了“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偿损失”,“恢复名誉、赔理道歉”同样必须提,但也同样是可以放弃的目的,只要上述更现实的交涉(诉讼)目的达到了,可以考虑放弃。
最后,还必须着重指出的是,我上面所说的这种危机公关方法,只是针对那些经过备案,从事合法经营项目并具有相关行业资质、经营当中没有违法行为的企业(或个人),肯定不包括从事各种私服、赌博、色情、售假的企业(个人)网站(本文由SEO云南原创首发,版权所有,文责自负,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标明出处http://www.gouyn12.com/gouzz/204.html)。